一、比选项目概况:
1、采购项目的参数:
设备(产品)名称 | 品牌 | 型号规格 | 主要技术性能、技术参数要求 |
激光振动传感器 | / | / | 振动速度:4.5m/s; 测量频率范围:2.5MHz; 低噪声:0.3pm/√Hz; 测量分辨率:0.01nm; 位移重复性:0.1nm; 尺寸:小于120x60x40mm; 功耗:小于6W; 激光安全等级:CLASS I; 激光输出功率:小于5mW; 可同时支持位移解码和速度解码; 可同步输出数据; 提供软件分析和数据补偿功能; |
2、商务条款:
(1)质量保证:质保期2年及以上。
(2)交货地点:浙江宁波。
(3)违约责任:
1)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的,每逾期一日,按合同总价的0.5%/日计算,累计至交齐货物之日止,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,供应商方仍需履行合同向采购方交付货物。
2)如供应商逾期30天仍未交齐货物的,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,供应商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15%计算,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。
3)供应商交付货物的品质、性能、技术标准、质量要求不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,采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,供应商应在采购方提出之日起30天内免费更换货物,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作供应商未按时交货,按本条前述第1)款处理。如经两次更换或调试,货物质量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,甲方有权终止合同,供应商应向甲方返还已付款项。
4)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,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,支付赔偿金给招标人。
5)实施过程中,供应商不按照此条款方式签订合同的,视作放弃该项目,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。
(4)支付方式:
1)采购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,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80%的预付款。
2)全部比选设备到货,安装调试结束,验收合格,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,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20%款项。
(5)供货(服务、施工)周期:14天。
二、采购预算:
该比选设备最终采购价格不超过7万元人民币。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1、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;
2、供应商资质要求;无;
3、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,不得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,上述信息查询以政府诚信平台和学校不良行为记录为准,其中政府诚信平台是指信用中国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、中国政府采购网。
四、比选文件获取:陆斌13056729695、沈伊婷15058048621
五、响应文件递交
1、递交截止时间:2025年5月19日。
2、递交方式:
邮箱:lubin@nwpu.edu.cn;
邮寄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218弄A6三楼;
联系方式:陆斌13056729695。
六、监督部门: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资产管理部。
七、联系方式:
1、采购人信息:陆斌13056729695。
2、采购管理部门信息:沈伊婷150580486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