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竞选项目概况:
(1)项目名称: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A1楼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。
(2)采购单位: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。
(3)项目地点:浙江省宁波市,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A1实验楼。
(4)项目背景与内容:为确保研究院A1实验楼科研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(以下简称“危废”)得到安全、合法、环保的无害化处置,防止环境污染,保障人员健康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合格资质的危废处置服务供应商。本项目涵盖危废的规范化收集、包装(含提供符合规范的标签)、转移联单办理、合规运输及终端无害化处置等全流程服务。
(5)服务范围:具体处置危废种类、危险特性、废物代码及预估年产生量如下:
序号 | 危险废物名称 | 危险废物代码 | 预估年产生量(吨) | 主要危险特性 |
1 | 废活性炭 | 900-039-49 | 5 | T/I |
2 | 废包装材料 | 900-041-49 | 2 | T/I |
3 | 废无尘布 | 900-041-49 | 0.5 | T/I |
4 | 废过滤渣 | 900-041-49 | 2 | T/I |
5 | 实验废液 | 900-404-06 | 70.5 | T/C/I/R |
(6)服务要求:
→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及应急预案,确保处置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(如《固废法》、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》等)和标准规范。
→供应商负责指导或协助负责现场规范化打包、贴标。
→供应商需建立覆盖运输至最终处置的全链条监管机制,确保台账清晰、可追溯,处置过程安全可控。
→供应商须及时、高效响应研究院的处置需求,按约定频次进行危废转移。
→供应商应承担处置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(1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(2)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,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必须有本项目涉及的对应危废类别,且经营方式必须包含“收集、贮存、处置或利用”。供应商须核准经营范围。
(3)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,或提供与具有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有效运输协议(协议中须明确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责任及措施)。
(4)熟悉并承诺严格遵守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》等法规要求。
(5)承诺在服务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安全,防止二次污染,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。
(6)承诺对研究院提供的技术、业务等信息予以保密。
三、竞选文件获取:沈伊婷0574-27961515、朱锦涛18962526254。
四、响应文件递交
(1)递交截止时间:2025年7月23日;
(2)递交方式:jintaozhu@nwpu.edu.cn,邮寄地址:高新区清逸路218弄A3五楼,联系方式:朱锦涛18962526254。
五、监督部门: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资产管理部。
六、联系方式:
(1)采购人信息:朱锦涛,18962526254
(2)采购管理部门信息:沈伊婷,0574-279615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