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采购

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A1楼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竞选公告

2025年07月16日 14:25  点击:[]

一、竞选项目概况:

1项目名称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A1楼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。

2采购单位: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

(3)项目地点:浙江省宁波市,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A1实验楼。

(4)项目背景与内容:为确保研究院A1实验楼科研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(以下简称“危废”)得到安全、合法、环保的无害化处置,防止环境污染,保障人员健康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合格资质的危废处置服务供应商。本项目涵盖危废的规范化收集、包装(含提供符合规范的标签)、转移联单办理、合规运输及终端无害化处置等全流程服务。

(5)服务范围:具体处置危废种类、危险特性、废物代码及预估年产生量如下:

序号

危险废物名称

危险废物代码

预估年产生量(吨)

主要危险特性

1

废活性炭

900-039-49

5

T/I

2

废包装材料

900-041-49

2

T/I

3

废无尘布

900-041-49

0.5

T/I

4

废过滤渣

900-041-49

2

T/I

5

实验废液

900-404-06

70.5

T/C/I/R

(6)服务要求:

→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及应急预案,确保处置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(如《固废法》、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》等)和标准规范。

→供应商负责指导或协助负责现场规范化打包、贴标。

→供应商需建立覆盖运输至最终处置的全链条监管机制,确保台账清晰、可追溯,处置过程安全可控。

→供应商须及时、高效响应研究院的处置需求,按约定频次进行危废转移。

→供应商应承担处置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。
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
(1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
(2)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,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必须有本项目涉及的对应危废类别,且经营方式必须包含“收集、贮存、处置或利用”。供应商须核准经营范围。

(3)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,或提供与具有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有效运输协议(协议中须明确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责任及措施)。

(4)熟悉并承诺严格遵守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》等法规要求。

(5)承诺在服务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安全,防止二次污染,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。

(6)承诺对研究院提供的技术、业务等信息予以保密。

三、竞选文件获取:沈伊婷0574-27961515、朱锦涛18962526254。

四、响应文件递交

(1)递交截止时间:2025年7月23日;

(2)递交方式:jintaozhu@nwpu.edu.cn,邮寄地址:高新区清逸路218弄A3五楼,联系方式:朱锦涛18962526254。

五、监督部门: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资产管理部。

六、联系方式:

(1)采购人信息:朱锦涛,18962526254

(2)采购管理部门信息:沈伊婷,0574-279615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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